近日,为更好地推动《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科技部办公厅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机制》指出,加快落实海南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部署,以开放合作促进海南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有力支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机制》提出五个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重点地区与海南省科技合作机制。聚焦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推动上海、北京、广东、深圳、四川、湖南等地区与海南建立合作机制,重点推动上海市优势单位与海南省需求方开展深远海、热带特色农业、航天、临床医学等合作;
推动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关村在海南布局;推动广东、深圳与海南开展信息产业、先进制造业、海洋科技服务等领域的科技合作,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与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联动发展;推动四川与海南开展生物医药领域等科技合作,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推动湖南与海南开展超级杂交稻育种、新材料、海洋装备等领域的科技合作。
二是推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全面梳理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建立海南离岸创新创业政策指导目录,发挥海南在创新创业、国际合作、科技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优势。
支持依托海口高新区、洋浦经济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文昌国际航天城、海南生态软件园和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园区,推进建设国际离岸创新创业先行区、国际科技合作试验区、外国人来琼工作管理服务引领区、国际离岸科技金融聚集区,打造离岸创新创业的先导区。
三是推动海南深化国际技术转移示范区建设。支持海南建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协调江苏苏南、浙江、上海闵行等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开展跨区域成果转移转化,加大“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工作力度。
深入实施“百城百园”行动,支持海南试点开展技术要素便利化流动试点工作,建设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加大对海南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成果。
四是推动多帮一科技园区对口帮扶工作。以推动海南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为目标,聚焦海南重点发展产业,推动上海张江国家高新区与海口高新区开展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合作;以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目标,聚焦创新要素集聚、农业科技成果示范转化,推动广东、广西等地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与海南儋州、陵水、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合作,加强海南热带农业创新发展能力;
推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共建共享科技产业平台,鼓励支持两地企业、产学研机构等按照市场化原则共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推动青年人才赴海南创新创业;推动四川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与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开展合作。
五是加大对海南省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结合《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及海南阶段性工作重点,建立科技部司局直接对口支持机制,重点对口指导支持《海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推进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海南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深化海口创新型城市建设、五指山市创新型县(市)建设;
推进国家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南繁硅谷”建设;支持全海深载人潜水器马里亚纳海沟海试;支持参与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制定外国人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许可负面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外国人来琼工作管理地方性立法探索,制定出台在琼工作外国人及用人单位信用监管办法等制度文件;支持设立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论坛等工作。
《机制》提出三点运行机制
一是发挥海南实施主体作用。海南是落实创新开放合作的主体,要主动与相关单位、地区加强沟通,推进建立“点对点”合作。海南省要围绕加快合作机制及合作事项落实,要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开放合作的条件。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部省会商,要将推动合作机制落实作为部省会商的重要议题。建立科技部、海南省与各有关省市协调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合作机制推进会,动态调整合作内容,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科技部成果与区域司会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与海南省科技厅成立联合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工作。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合作机制落实的监测评价,将各地方落实合作情况作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对于主动务实推进合作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形式给予表扬。
延伸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科技部、海南省政府研究制定了《加快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把海南打造成支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生动范例。《方案》已于近日印发各有关单位推进落实。
《方案》共6个部分、24个方面、54项具体举措,提出支持海南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开阔的胸怀吸纳全球创新资源,探索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人才、资金、技术、成果等要素跨区域、跨境自由高效便捷流动,形成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新局面。
《方案》明确了海南科技创新开放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确定有利于开放创新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和国际科技合作机制,让国际化高端人才引进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若干重大创新平台落户海南;到2025年,初步形成开放创新的制度体系,海南开放创新环境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到2035年,推动海南开放创新环境跻身全球前列,高度聚集国际化高端创新要素,推动创新创业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方案》围绕四个方面系统设计和布局了海南创新发展路径。在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方面,提出要在海南布局建设一批重大科研条件平台,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深海探测,培育建设热带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面向航天应用,培育建设空间对地观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打造空间科技创新战略高地;
以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为主题培育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依托博鳌超级医院,共建先进技术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筹),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优势,鼓励医疗新技术、新产品加速临床转化;支持海南在热带作物、热带岛屿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热带转化医学、热带农业生物资源、天然橡胶工程等方向培育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在构建更加开放的引才机制方面,《方案》指出,海南要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试点,允许在中国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在海南就业和创业,探索建立吸引外国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制度;开辟外国人才绿色通道,指导海南研究制定自贸区、自贸港外国人工作管理办法,支持海南开通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加大国家级人才计划对海南省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等。
在完善促进开放创新的制度环境方面,《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引进外资企业、外资研发机构,支持在海南注册的外资企业与外资研发机构参与承担政府科技计划,支持在海南注册的外资企业同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设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支持重点创新型国家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海南设立离岸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建设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海南),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完善适合科技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
在支撑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方案》明确,要不断强化基础研究和重大项目部署,支持南繁种业创新发展,加快深海科技创新,发展商业航天技术,支撑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能源开发,不断加强医疗健康领域科技创新,不断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方案》明确要求,科技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支持海南科技创新开放作为重大责任和新时期推动科技开放创新的重要抓手,真放真改真支持;海南省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工作任务落实和重大问题协调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切实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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